作为陕北地区迄今为止规模最大、数量最多的高等级贵族墓葬和商代晚期李家崖文化聚落,入选202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的陕西清涧寨沟遗址,曾在不同时期遭到严重盗掘。西铁中院充分发挥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优势,在审理相关盗掘古墓葬和倒卖文物系列刑事案件中,以重点案件办理为牵引,综合运用刑事、民事公益等审判方式,坚持全面追责,注重抢救保护,推动综合治理,构建了全链条全方位的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格局。
坚持依法严惩
突出打击效果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陕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筑牢安全防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和预防教育作用,先后以犯倒卖文物罪、盗掘古墓葬罪,对盗掘破坏古墓葬和倒卖文物的13名被告人依法从严判处十年至一年有期徒刑。突出财产刑的“打财断血”作用,在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并处罚金80万元至0.5万元,使被告人在经济上占不到便宜,降低其再犯能力。坚持不枉不纵、罪责刑一致,确保打击锋芒聚焦文物犯罪重点对象。针对盗掘古墓葬下游犯罪和作为斩断文物非法利益链重要环节的非法收购文物行为,法院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正确定罪量刑,有效实现罚当其罪、震慑教育的刑罚目的。面对长期非法收购盗掘文物,数次仅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轻刑,拒不承认十余年前以巨额现金2000万元收购被盗掘古墓葬内文物犯罪事实的被告人刘某某,在充分保障其辩护权等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口供印证+细节还原”模式建构完整证据链,通过数个言词证据、混合辨认对主要事实脉络的相互印证和诸多作案细节的高度吻合,对全案盗掘古墓葬和非法收购赃物的基本事实作出准确认定。鉴于被告人刘某某拒不交代文物去向,导致难以依据实物鉴定文物价值而带来的司法认定难题,法院按照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根据有关部门对被盗掘古墓葬整体文物价值进行的评估鉴定并听取专家证人意见,在排除有其他年代墓葬叠加可能性的基础上,结合被告人刘某某长期经营古玩文物、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非法收购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有效运用推定规则对被盗掘、非法买卖的文物价值和被告人牟利的主观目的作出正确认定,并充分考虑被告人刘某某拒不认罪和不交代文物去向导致国家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的情况,依法从严以倒卖文物罪在法定幅度内顶格判处其十年有期徒刑并重处罚金,使其受到应有刑罚惩罚,表明了人民法院从严打击文物犯罪的决心和能力,并为类案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和重要参考。
展开剩余63%坚持全面追责
注重抢救保护
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坚持“刑民一体”全面追责和“谁破坏、谁修复”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依法责令各被告人承担古墓葬修复费用13万余元,彰显了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一体推进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司法价值取向。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为防止被盗掘古墓葬长期处于失管失控状态给文物和文化遗产造成更大损害,法院联合公安、检察机关积极协调推动文物部门对案涉古墓葬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让千年前的文物重焕光彩,揭开了殷商晚期寨沟遗址的神秘面纱。位于清涧县高杰村镇瓦窑沟村的案涉古墓葬群,被确定系目前发现的仅次于殷墟的商代高等级贵族墓地,是近年来商代考古的重大发现。包含案涉被盗古墓葬在内的陕西清涧寨沟遗址顺利入选“202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陕西高院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在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相关经验。
坚持综合治理
设立保护基地
西铁两级法院联合铁检分院、榆林市及清涧县法院、检察院、文物保护部门在清涧寨沟遗址就地设立文物司法保护基地,打造集巡回审判、遗址保护、法治教育、环境修复于一体的联动平台,构建司法机关与文物保护部门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的协同文物保护机制。3月28日举行了揭牌仪式,各共建单位负责同志和干警、干部、群众代表等60余人参加,就地开展文物普法宣传。各共建单位以基地设立和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贯彻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机制和加强联动,深化综合治理,形成文物保护的整体合力,营造人人参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氛围。同时,西铁中院在揭牌仪式上发布了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涵盖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涉及秦始皇陵、小雁塔、清涧寨沟遗址等具有重大人文和历史价值的重要遗址保护,对探索构建新时代文物保护理念和司法裁判规则、推动完善文物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有机衔接、强化政策指引和类案指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西铁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公安、检察机关和文物保护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在准确适用刑法、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手段加大涉文物和文化遗产案件审理,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效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先后审结了榆林清涧系列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陕西某公司在重点文保单位小雁塔建设控制地带违法建设施工以及督促清运望夷宫遗址垃圾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一批文物和文化遗址保护案件,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推动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发布于:陕西省
